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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拼凑“算命组合”诈骗失足女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7-09 16:57:27


    本网讯(吕志豪 陈全)  河南省夏邑县一农民为发横财,不惜在故意伤害罪的缓刑期间与他人组成“算命集合体”行骗,且在首次诈骗的取保候审期间再次行骗。其行骗的对象也颇为特殊:均是清一色的失足女。2014年7月9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以被告人朱建军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撤销夏邑县法院2009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缓刑部分。对被告人朱建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朱建军现年41岁,系夏邑县郭店乡郭店村农民,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9月15日被夏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缓刑考验期间,被告人朱建军为发不义之财仍无所收敛,其伙同魏武(已判刑)、韩力(另案处理)预谋以“算命”方式行骗失足女。由朱建军假扮公司老板,负责物色失足妇女作为诈骗目标,韩力假扮朱建军司机,魏武假扮“算命先生”,并设计由韩力引荐魏武给朱建军算命,从而骗取失足妇女信任,进而在失足妇女算命时把“开光”的钱财进行调包。

    2010年5月28日,三人窜至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一发廊。朱建军以嫖宿为由将失足女贾旭(化名)带到“闽北大饭店”其入住的房间。朱假扮公司老板,向贾旭谎称其老婆死亡、近期公司破财等倒霉事。后由假扮朱建军司机的韩力来到该房间,称有一个会算命的朋友可以为朱建军算命;随后假扮“算命先生”的魏武来到该房间为朱“算命”,贾旭旁听。贾觉得魏武算命很准,于是让魏也为其算命。魏武遂煞有介事地谎称:贾旭百日后会死,且手脚折断;其儿子也会死;只有拿钱“开光”方能化解灾难。贾旭信以为真,便从银行取来23000元现金,返回上述三人所住房间,将钱交给魏武“开光”。魏当着贾旭的面用红布将现金包裹起来。后趁贾旭不注意,魏武用事先备好的包裹纸片的红布包与该红布包调包。之后三人逃离。

    案发后,被告人朱建军与同案犯魏武共同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2011年4月18日,朱建军向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投案自首。同年4月20日,该局决定对朱取保候审。

    被告人朱建军利用取保候审的机会继续行骗。2011年6月初,其伙同祝全、张劲(均已判刑)预谋以同样方式实施诈骗。2011年6月21日下午,朱建军与祝全、张劲乘车来到固始县城关,朱建军入住一宾馆,祝全、张劲住宿入住附近另一小宾馆。当日18时许,朱建军来到固始县城关一美容美发店内,带失足女黎丽(化名)到其住宿房间“包夜”,套取了黎丽儿子有病等信息,并设法传递给“算命先生”祝全。祝全以黎丽家中将有“血光之灾”为由,让其准备66000元现金“开光”破灾,并称“开光”后钱由黎丽收回。黎丽照办。之后,祝全让黎丽脱光衣服睡在床上,头枕在枕头上默念其儿子的名字数十遍。当黎丽深陷骗局默念儿子名字时,祝全借故有事逃离房间,朱建军随后逃离房间。骗得的66000元现金被三人分赃。

    2013年12月23日,被告人朱建军被夏邑县公安局抓获。

    固始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建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诈骗罪,应当撤销其因故意伤害罪的缓刑,与其犯诈骗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朱建军在取保候审期间传讯不到案,且不思悔改继续作案,酌情从重处罚。其虽因第一次诈骗向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投案自首,但经该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后即外逃,一直传讯不到案,直至抓获归案。该起自首依法不予认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退赔一被害人损失,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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