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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妇以“以旧换新”等手段骗黄金饰品被诉
发布时间:2014-07-04 10:21:52
本网讯(郭冬根) 一对夫妇以提供假黄金项链、“补差价”资金、食宿费用、报酬等条件,组织、领导多人采取“以旧换新、补差价”的手段骗取金店黄金饰品。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华根、黄木云等六人诈骗一案。 2013年7月,被告人朱华根、黄木云以提供假黄金项链、“补差价”资金、食宿费用、报酬等条件,组织、领导同乡分组作案,采用假黄金项链以“以旧换新、补差价”的手段骗取金店黄金饰品,分别在遂川县、上高县、赣州市、南康市、于都县等地作案7起,诈骗金额131457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华根、黄木云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华根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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