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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车工谎称“以旧换新”骗卖客户摩托车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07 16:33:31
本网讯(王玉涛 周佩山) 一送车工想钱入魔,便想出“聪明”赚钱办法:先是以借车为由骗取朋友摩托车出卖,后是找到原先自己帮忙送过车的客户,谎称旧车可以换成新车骗取电动后三轮车出卖。2014年7月7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梁聪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梁聪聪在金城江城区“五羊车行”店打工,帮客户送电动车。2012年11月5日12时许,梁聪聪找到朋友韦喜,说去买东西向韦喜借用摩托车,韦喜信以为真,将自己的两轮摩托车交给梁聪聪。梁聪聪得摩托车后卖给他人获款300元挥霍。 2012年8月25日,梁聪聪帮客户韦升送一部奇缘牌电动后三轮车到韦升家。2012年11月21日14时许,梁聪聪到韦升家,对韦升谎称可以帮原买得的电动车拿去“五羊车行”换要新车,韦升信以为真,就将自己的奇缘牌电动后三轮车交给梁聪聪。梁聪聪得电动车后卖给他人获款230元挥霍。 经河池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韦喜被骗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805元;韦升被骗的电动后三轮车价值人民币290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聪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折价5709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聪聪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案后,被告人梁聪聪认罪态度好,庭审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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