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通过“一房多卖”诈骗60多万元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14-07-08 11:56:24


    本网讯(张江枢)  四川营山一男子在修建房屋时,“一房多卖”共骗取近70万元。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名男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刘钱生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十余年,在当地颇有名气。刘钱生觉得要挣钱就把生意做大做强,通过努力,其逐渐拿到了一些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是,随着建筑项目的逐步推进,刘钱生把自己的所有资金全部投放进去,仍然不能完成建设工程。于是刘钱生便通过朋友介绍借取高利贷,后因还不出高利贷本金和利息,也无力再修建该工程项目,其便铤而走险,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购房款。

    刘钱生在骗取12户购房户购房款共计22余万元后,仍不死心。刘钱生在开发一土地时,在只整了地基的情况下,就将住房卖给了19户购房户,共获得43余万元。后在购房户催促交房和工程进度时,刘钱生化名为刘生携款潜逃,在逃亡过程中被警方抓获。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刘钱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一房多卖或者签订合同后,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付义务,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惩处。

    综上,法院判决刘钱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刘钱生对所骗赃款全部退赔受害人。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