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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发挥基层法院服务大局的作用
作者:谢海龙   发布时间:2014-07-07 16:4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法院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大局的要求,基层法院应切实将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优化发展环境上来,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树立强化大局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在全院范围内积极开展“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创新思路和举措,把履行职责过程变成解放思想的过程,把做好审执工作过程变成优化发展环境的过程,依法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审理中涉企案件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 审慎审执各类涉及企业重大项目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民生权益,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明确打击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优化经济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成立重点项目建设专门合议庭,建立重点案件的跟踪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针对企业合同签订方面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依法调解重点项目建设中所引发的各种民事、行政纠纷。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司法建议或对策性意见,并发放法院各庭室联系卡以便建立长效沟通机制。通过回访,电函等方式主动收集被走访或被建议单位对此次活动或司法建议的意见,以了解活动成效,达到司法服务的目的。对于审判和调研过程中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向各单位、企业制作司法建议书和“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工作情况记录表,为各单位制定修改、调整、补充相关制度方案和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以取得实际效果。

    三、深入基层举办行政法宣讲活动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

    积极拓展行政审判的服务功能,积极做好行政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证行政效能;认真学习和宣传行政法律规定,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可通过电视台以讲座的形式举办了《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活动。并召开行政执法座谈会。邀请包括卫生防疫,质监局,公安局,交警队,民政局,资源科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针对本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意见。为法院与各行政部门的交流与配合打下良好的基础,对于法院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正,透明地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立案庭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立案庭通过不断拓展纠纷解决渠道,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强化人民调解和行政调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庭前调解、诉外调解的过滤功能,将依法不属于法院受理或者通过诉外通道更有利于矛盾解决的纠纷,分流到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实行综合施治。由法院的立案庭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案件移送审判庭之前,由立案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化解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不仅反映出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新民诉的深刻理解,并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比如面对越来越突出的法官人员不足而案件数量增多的矛盾,庭前调解工作的开展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审理法官的工作压力,能更好的实现诉讼效益,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司法为民。

    五、 严惩各类经济犯罪。

    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对涉及林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的案件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继续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其依法经营水平;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其风险意识,减少和预防经济纠纷的产生;建立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等途径,指导调处各类涉企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审理中涉企案件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强化责任意识,民事审判庭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把信访工作列为院属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与评先评优、晋职进级考评结合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全面锻炼审判队伍信访稳控工作能力;密切关注征收搬迁、土地征用等类型案件的审判态势,注意做好此类案件审理中的矛盾钝化工作,主动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加强对策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组成走访慰问组,便民服务组,案件回访组等工作组,带着新形势下群众想什么、盼什么、验证什么、需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转变作风,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帮扶贫困户制度,切实营造关爱困难职工的社会氛围。

    七、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和国家强制力的作用,及时对涉及重点项目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用足各种法律制裁手段,敦促执行到位。对案件审理、执行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的行为,及时提出建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有效与和谐;主动向党委汇报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情况,并针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参考依据。

    基层法院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与工作大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大繁荣为己任,依法处理好各类纠纷,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进步,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而努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迎春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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