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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不动摇 努力打造“五型”法院
作者: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慎祝 发布时间:2014-05-20 10:42:27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更应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大局的要求,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要求,是争创“国家文明单位”的要求。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实质就是下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以打造“五型”法院为平台,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 一、创建“服务型”法院,发挥好职能作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睢阳区法院在人民群众满意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尤其在省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开展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2011年、2012年分别位居全省法院前17位和前4位,2013年位居第5位。虽然我们在群众满意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是突出的、显而易见的。主要通过3个渠道反映出来。一是代表委员的评价,二是律师队伍的反映,三是信访案件的存在。虽然反映出的问题多种多样,但归结到一点,就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切实“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法院工作必须在区委工作的大局下谋划,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做到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要人事任免等主动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二是强化代表委员联络沟通。每季度以短信、彩信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一次工作。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在睢阳法院网站开辟“代表、委员之窗”专栏,邀请代表、委员担任咨询员、评论员、监督员,接受监督。四是切实加强与律师的良性互动,维护律师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探索完善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举措,推动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常态化。六是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工作。落实诉讼费缓减免交制度,把“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的承诺落到实处。七是切实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信访案件。抓好源头治理,下气力解决由于裁判不公、执行不力、作风不正等引起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二、 创建“规范型”法院,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两大块。在审判管理上,我们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从传统化到信息化,初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地管理方法,发挥了很大的监督、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着管理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不真实、不精细等问题。尤其业务庭人员,不适应新型的管理模式,总是难以从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走出来,突出表现在软件不会用、不愿学,用了就出差错。这两年区法院由于点击结案及数据录入出现了多次较大失误,也负出过不少代价,这种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避免。在今后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围绕“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目标,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实现“三升三降”(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不断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涉诉信访率逐年下降)工作目标。二是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采购相关管理软件。三是加强审判数据录入工作。强化对案件信息录入及时性、准确性的日常检查监督,防止数据录入工作出现问题。四是加强审限监督,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预警监督、提示,对超审限案件通报并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五是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每月召集各业务部门分析研判,查摆审、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在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中,睢阳区法院长期以来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发挥了较好的制约作用。尤其我们在警车管理上,前几年曾受到过区纪委多次通报表扬。但目前在制度落实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去年以来,工作时间在电脑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多次被区“三治三提”抓现形。虽然有的同志通过个人关系“摆平”了,但你留给别人的印象永远“摆不平”。尤其受到区通报批评的同志,更应该反思自已的行为;在劳动纪律方面,今年10月份以来,我们坚持每天两次考勤,绝大部分干警是自觉的、守纪的,但也有少数干警仍然我行我素,只见签名不见人,不尽责、不守位;平时、双休日值班方面,人员不到岗、脱岗、漏岗现象时有发生;在办公秩序上,我们虽然试行了办公与审判区分离,配备了接待室,但一些干警仍然将当事人带到办公室,导致办公区混乱不堪。凡此种种,都是制度落实不好、责任心不强的具体表现。下一步,我们将以审务督察为抓手,将上述内容全部纳入督察范围,定期有检查、有通报、有处罚,凡是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纪检监察室每月向财务提供相应依据,当月文明奖一律扣发。具体说,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加强财务、警车、食堂等管理,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二是坚持遏制思想涣散、工作懒散、纪律松散不良风气,倡导雷厉风行工作作风,严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违纪行为。三是加强机关安保工作,明确责任,防止意外事件、突出事件的发生。四是机关职能科室进一步明确分工,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三、创建“廉洁型”法院,促进司法公正。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工作的集中体现,是决定一切、否定一切的政治问题。司法廉洁工作既是作风问题,也是形象问题。今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与司法廉洁背道而驰的上海法官嫖娼案、湖北高院庭长宾馆开房案、河南淇县法官接受吃请娱乐案,一次次给法院形象造成灭顶之灾,使法官荣誉蒙羞,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司法不廉洁,司法公正就成了无本之木。说到底还是受“关系、人情、金钱” 等案外因素的干扰。多年来,我们在遏制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上下了很大气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远远没有达到社会对法院的要求,办“三案”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今年以来,区法院的主要审判指标虽然达到了省法院的要求,但难以说明案后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上诉、发回、改判数量居高不下?为什么部分案件会引起群众信访?为什么执行不力会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除了客观因素,恐怕更多的是人为因素。如何才能以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格为底线,创建“廉洁型”法院,真正促进司法公正,我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廉政工作方案,开展“争创无违法违纪庭室”活动。监察室要制订出活动方案,明确内容、标准、责任、奖惩措施,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活动中去。努力实现无受党政纪处分人员、不发生干警受刑事责任追究的目标。二是建立廉政承诺和廉政宣誓制度,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廉政宣誓,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三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监狱等接受教育。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法庭、进家庭活动,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室),重大节日向干警及干警家属发送廉政警示短信,争创廉政文化先进单位。 四、创建“务实型”法院,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作风是为民意识的直接体现,心里没有人民群众,也就从根本上体会不到群众疾苦。今年我们开展的“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解决的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长期以来,“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几乎成为一些机关工作作风的代名词,人民法院也不例外。由于法院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比起其他行政机关,法院与人民群众接触面更广更宽,工作作风也最容易引起群众议论和评判,我们只有从心灵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一是广泛推行微笑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推行文明用语、规范用语、礼貌用语。二是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参观法院办公场所、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座谈交流,以此拉近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消除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陌生感,让法院成为普法教育的课堂。三是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今年11月底,区法院从专业知识、职业背景、履职时间等方面严格增补选任了123名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型。在今后工作中,要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功能、监督功能、和解功能、宣传功能,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彰显司法公开。四是主动延伸司法公开。进一步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六进”活动,主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军营、社区、村组发放宣传资料和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就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妇女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院工作。 五、创建“学习型”法院,努力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学习,应该是法律执业者常态化的工作状态,因为各种法律在不断更新、完善、颁布,社会大众依法维权的意识日益增强,不学习就难以掌握、适用法律,更谈不上满足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目前,区法院法官队伍“大龄化”现象日益突出,84名法官,45岁以上就38名,占45%。由于业务知识老化、更新缓慢,导致办案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是明显存在的。尤其今年在中院组织的业务考核中,各项成绩全市法院垫底,教训应该说是深刻的,今后在学习上应该怎么抓,我想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以提升“五个能力” (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与社会沟通的能力、信息化应用的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为总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学习活动。二是政治处要结合区法院实际,制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法官学习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理论精通、业务娴熟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三是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等教育。四是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重点抓好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五是建立健全个人学习档案。定期公示干警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六是积极参与中院“法律大讲堂”、“法官沙龙” 、专题教育、外出培训人员回院授课等活动。七是开展好“十大精品论文”、“十大优秀示范庭审”、“十大精品裁判文书”、“十大调解能手”、“十大办案标兵”和“十大精品案件”六项评选活动。八是扎实开展读书活动,40岁以下干警每季度阅读1本专业书籍,写出2篇调研文章;40岁至50岁干警每半年阅读1本专业书籍,写出1篇调研文章。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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