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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念 求真务实 推动法院新发展
作者: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马宝君 发布时间:2014-06-16 10:00:40
2014年,密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法院相关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审判权运行机制为契机,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保障,达到审判质效、队伍素质、社会认同度、群众满意度、司法公信力“五个提升”,不断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为密山政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职能作用,以积极作为赢得公认 要发挥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职能。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要落实、宽严都要依法、宽严都要适度;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诉讼调解,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优势;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发挥好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金融改革、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入分配权,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要发挥好司法的评价和指引功能,保障和促进道德诚信建设。通过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理清责任、明辨是非,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功能,引导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要发挥好法制宣传职能,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二、践行司法为民,以优质服务彰显公信 要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审理;审慎处理涉及城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采取调解、和解、仲裁方式解决问题;严格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加强对诉讼、执行中止的监管,防止在审判环节出现久拖不决等问题,防止增加群众讼累。要坚持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继续抓好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功能;继续坚持好、利用好、推广好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等行之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继续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参与司法援助工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要加强和改进申诉信访工作。推行“诉访分离”工作模式,做好信访案件的法律释明和移交稳控工作,努力实现信访问题的实质性化解;要继续落实院长接待制、院庭长包案责任制、信访风险预防评估等制度,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减少新访发生;建立涉诉信访主办法官责任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信访问题,追究承办人、合议庭以及庭长、主管院长的相关责任。 三、推进公正司法,以过硬质量体现公平 要强化庭审质量。将提高开庭质量作为保证审判质量的重点环节,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切实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配齐配强合议庭等审判组织的力量,大力推进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合议庭和审判长负责制的有效运行形式,根据提升审判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到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司法办案第一线。要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围绕重点岗位、重点案件和重点判项,抓住重要流程和重要环节,构建 “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全程管理;高度重视提高审判执行效率问题,通过立审执的沟通、规范审判流程、规范送达方式、实行繁简分流等方式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要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进一步严密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全面建立健全防范错案的工作机制,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健全错案的分析和问责机制,完善错案分析和问责的相关程序,力争使每一起案件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要强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完善审判流程查询系统,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努力实现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通过公开执行信息,争取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最大程度挤压利用执行权的空间,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要扩大司法民主。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机制,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建立健全工作整改情况向群众反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增加选任人数,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积极探索试行陪审团制度,进一步探索推进司法民主,保证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 四、狠抓队伍建设,以良好形象维护公正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水平和驾驭法院工作的能力,切实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干好工作。要大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要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研究与群众沟通、与群众交心的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使广大法官养成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养成情趣高雅、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以优良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针对不同岗位需求、不同环境要求的法官培训机制,切实增强法官认识和把握服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法院的工作成绩、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努力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更加注重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案件跟踪回访和“零容忍”惩处机制,毫不手软地查处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以廉洁公正树立司法的公信和权威。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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