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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汉”琐事互殴 一人打伤对方赔钱领刑
发布时间:2014-07-03 14:41:28
本网讯(曹友喜 李宁) 本来是一些琐事,相互让让就能解决的,但偏偏有些人就想把那些鸡毛蒜皮的事闹出大动静。蒙城县城关镇两女子为了多占一点土地而大打出手,2014年6月24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影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某经济损失22944.7元。 2013年9月1日12时,被告人李影因土地纠纷与被害人杨某某发生争吵和厮打,在相互厮打过程中两人栽倒在地,在地上两人继续厮打,撕扯对方头发,后造成杨某某右面部损伤,李影右面部、左右膝损伤。经鉴定杨某某右面部伤情属轻伤,李影右面部表皮剥脱、左右膝下方青紫淤青,属轻微伤。 被害人杨某某于2013年9月1日至9月25日在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7994.3元、误工费5258.4元、护理费2340元、营养费7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20元、后续治疗费4500元、鉴定费1200元、交通费212元,共计22944.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影故意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李影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某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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