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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打伤查赌民警 男子投案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4-06-24 11:24:29


    本网讯(王海波)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小凡拘役三个月。

    2012年6月29日15时许,南昌县公安局治安整治工作民警在南昌县冈上镇冈上街新农贸市场查处赌博、控制赌博人员时,被告人李小凡伙同李庭峰等5人(均已判刑),在民警已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仍持板凳、螺丝刀等对执法民警进行殴打,致被害人肖亮轻微伤乙级,揭平、朱华轻微伤丙级。

    2014年1月26日,被告人李小凡向公安机关投案。

    审理中,被告人李小凡的家属代为赔偿了三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为此,三被害人对被告人李小凡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凡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执法,且致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被告人李小凡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小凡的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为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依法执行职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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