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酒醉后杀两好友获谅解 法庭上磕头谢罪
发布时间:2014-06-20 09:47:47


被告人尤洪湧磕头感谢

    6月19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审结的被告人尤洪湧故意杀人一案,就是酒醉后激情犯罪的典型案件。25岁的北京延庆农民尤洪湧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法院还判令被告人尤洪湧赔偿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经济损失十四万九千元。

    此案起因是被告人在与朋友喝酒过程中言语不和产生矛盾,后借着酒劲持刀将两位好友扎死。一名被害人的父亲竟忍着丧子之痛为尤洪湧求情,在案件审理中,明确向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请法院不要判处被告人死刑,“留孩子一条命”。

    2013年7月26日晚,尤洪湧和侯某、王某以及郑某的女友冯某相约来到郑某家中一起吃饭,因琐事发生争执,尤洪湧将侯某、郑某两名好友砍死。杀人后,尤洪湧酒醒了许多,报警称:“我杀人了,喝多了我把人杀了,在延庆县香营乡某村,你们过来,现两个人都没死,当时没死,不知道一会儿会不会死,你们赶紧过来吧,我今天喝多了,好像是拿刀伤的,我也不清楚了。”打完报警电话,尤洪湧又帮郑某按着伤口,试图让郑某身上鲜血流的少一些。侯某当场死亡,郑某也因伤势过重在4天后离开了人世。

   据了解,尤洪湧与侯某、郑某等人都是要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感情较深。此案审理时,郑某父亲向法官说:“我请求法院留被告人尤洪湧一命,其实这孩子还挺好的,平时也老实,跟我儿子关系也不错,虽然我的儿子被他害了,但我不想让他的父母也失去他,毕竟他还年轻,才20多岁。”

    19日上午,戴着手铐、脚镣的尤洪湧走进法庭时,旁听席上的父亲尤志龙眼圈泛红。近一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儿子。宣判后,法庭的程序并没有结束。“经历了与儿子诀别之痛的父亲,强忍丧子之痛,含泪为被告人尤洪湧求情,希望法庭给尤洪湧一个生的机会,让他的父亲不再失去儿子……”法官宣读对被告人的寄语时,尤洪湧的肩膀开始抽动。离庭前,尤洪湧表示他有话要说,他面向郑德富和侯军的家属。突然,将近1米8的尤洪湧跪倒在地,向郑德富磕了8个头,边磕边哽咽着说“对不起”,起身,再跪,再磕头,又向侯军的家人道歉。

    法官介绍,被告人尤洪湧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尤洪湧事发后主动报警,到案后能如实供认杀人罪行,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尤洪湧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及本案的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于辩护人提出尤洪湧具有自首情节,其犯罪行为是在酗酒后自我控制力下降的情况下实施的,且尤洪湧无前科劣迹,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了判处尤洪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