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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缓刑期间贩卖假烟被判入狱罚4万
发布时间:2014-06-03 11:03:14
本网讯(张勇 程雪) 河南男子杜亚卫因无证贩卖香烟,于2013年3月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缓刑,缓刑考验期间,杜亚卫发财心切,又操起老本行,再次贩卖假冒伪劣香烟。5月30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杜亚卫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撤销原犯非法经营罪的缓刑部分判决,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4年1月2日,杜亚卫在未取得烟草制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装载假冒注册伪劣卷烟黄金叶(帝豪)20箱、黄金叶(红旗渠)6箱、每箱50条,到太康县销售时在许亳高速太康收费站附近被查获。经太康县烟草专卖局评估涉案物品价值13万元。另查明,杜亚卫因犯非法经营罪2013年3月7日被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亚卫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与本案所判刑罚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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