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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女老板集资诈骗上千万元一审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4-05-28 10:37:04


    本网讯(赵凤良)  地处黄河下游的滨州,是以纺织业发达的新兴城市,同时还是我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的主要产油区。一个普通的“女老板”,就是以与“特产”相关的所谓经营“棉纱”和“油管”生意为借口,骗取50多人到她的名下“投资”,最终都损失惨重,有1631.86万元款项,不能归还,其中还有一名靠经营酒水起家的女士,因不能接受被骗的事实,而跳了黄河……

    美容老板大能耐

    这名“女老板”叫于蓉,是1962年11月出生于山东省惠民县的个体经营户。她在滨州城区经营着一家名为“妙容女士美容会所”的店铺,门面虽说不算大,可名气不小,一提起这里的于经理,不仅在爱美女士群里名声响亮,就是在一些腰里有钱、豪车在座的男士眼里,也认为“她可是个女能人”。

    因为她不仅平时穿着打扮讲究有派,而且出入的都是在一般人看来“上档次”地方,商场、酒场,都是讲档次、上层次,身边玩的朋友姐妹,都是“有头有脸、有姿色、有气质”的上等人。其中不乏搞经营的、做美容的、既有能耐、又出名的……

    人都喜欢攀强慕富。多少的人因与于经理是朋友,感觉自己高人一等:“于姐,那可是我的好姊妹,我们就如同亲姐妹一样!昨晚我们还在一起吃饭唱歌到了凌晨一点呢?”甚至有的人也因与她仅仅相识而自感荣耀:“人家于老板可是真的厉害,钱在她眼里简直就是纸!我前几天去她的店做了一次护理,她根本不像人们说的有多大架子,对我可亲切哩!”

    的确,多少人看到的这位“女能人”的外表,若不是因为得知于2012年10月22日“于蓉因诈骗被抓了”后,是不会知道她的真实的发家史和面目……

    她因在1993年曾经经营过棉纱生意,所以自2005年1月至2012年9月,她虚构从事经营棉纱生意、油管生意缺少资金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订立口头及书面借款协议并支付利息的手段,先后骗取亲戚、朋友、客户等53人现金2245.5万元,后仅以支付利息的形式偿还613.64万元,尚有1631.86万元的资金被打了水漂……

    捡到筐里就是菜

    人若是做事没有选择性,那就叫“捡到筐里就是菜”。于蓉恰恰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似乎与她还算不错的外表有所差距。

    “姨,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说件事,就是我现在经营的棉纱生意,还差点资金,看看您能给我凑多少?现在银行利息那么低,我给您月息算3分!”2005年1月3日,是于蓉第一下手借钱,瞄准的对象就是她的亲姨妈。

    她给亲姨妈打了借条,起初也按说的月息额,及时给与了返还,怎奈,好心的姨妈还是被骗了。从第一次借,到2012年被抓,他从姨妈那里多次借款达33.5万元,以支付利息形式偿了18万元,结果让亲姨妈还是“搭进去”15.5万元。

    “还是钱生钱富得快啊,表姐我发了财,不想到亲戚,还想到谁啊?”2012年5月14日,于蓉以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自己的表弟张先生借得现金20万元。最终也只是以支付利息的形式偿还3万元,让表弟跟着发了“负17万元”的财。

    就是利用这种方式,她向店周边的经营户主、来美容的客户、其他朋友等,不断借钱、付息,拆了东墙补西墙,轮回的发展……

    “投资”越多损失越多

    张女士与于蓉认识后,一直作为好朋友交往,对于她花钱的大方姿态,自然懂得于老板是个有钱的主。

    在2009年的一天,她们在餐馆聚会的时候,于蓉深知张女士的实力,就故意借着酒力问:“妹妹我明天就又有个合同签,一笔生意又是一准的赚。姐姐愿意的话,可以投点资,我不能亏了你,也像给她们一样,给你利息”。

    张女士自然知道她又来了发财的机会了,就毫不含糊地答应下来:“好吧。我先把我的生意上挪出130万给你怎么样?”谁知道,想多投资多收入的张女士,直到于蓉被抓也只得到了50万元的“利息”回报,实际又让80万元打了水漂。

    “你和我老公是好朋友,当然我发财先想到你了。但要来我这里投资的太多,你可千万不要和别人说我借了你的钱的事!”似乎是一种便宜,让能沾上还是幸运。她利用这一神秘办法,从刘先生那多次借款共达290万元,也只是付给他210余万元的利息,让他也挣了负80万元。

    广交朋友来钱快

    有人说人没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这话在于蓉这里表现的最为突出。她除了通过交往认识的朋友外,连给自己打工的也不放过。“小莎,我做生意发了点财。你在我这里干,我就一直把你当好姊妹,也不希望亏着你。你看看能从家凑多少,我一样按给他们一样的利息给你。”2010年9月1日,她向店员小莎说。她平时里早知道老板一直借朋友的钱,给了他们好处,见老板这么的看中自己,再说,心里自然的高兴,就连自己积蓄和家人的存款,分 5次给了于蓉20万元,带最后只得到了3.3万元的利息回报,其余的都“赞助”了老板的花销……

    常来于蓉店里做美容的王女士,在常来常往的接触中,深知于蓉有钱。就在于老板要求给予高息的时候,没有拒绝,4次借给于蓉共计108万元,只得了3.6万元的利息。

    自己在滨州作了多年酒水生意而身价几千万的孟女士,认识了于蓉后,不仅自己借给了她高额款项,还介绍了自己的好朋友李女士与之相识,还让李也借了60万元的现款,只得了7.2万元的利息,其他款都没法追回……

    可惜的是,孟女士在心里实在接受不了被骗的现实,竟然独自来到黄河边,寻求解脱,纵身跳进了滚滚的波涛中……

    老板其实平常人

    花别人的钱不心痛,但花别人的钱也必须有代价。当于蓉的诈骗行为别暴露后,人们才清醒过来,其实,能人并非多能,只是一个平常人长了颗不平常的心而已。

    于蓉的确在1993年做过棉纱生意,但经营了6年就因生意惨淡停手不干了。至于她自己对人们吹嘘的做油管生意,纯属子虚乌有,所以只能用后期借来的钱,用于了自己阔绰的消费和归还前期借钱的本金和高额利息,这样,她是“七个缸六个盖”,最终还是露了馅……

    2014年5月26日,山东省滨州中级法院一审院认为,于蓉虚构需要资金的理由,利用高息作为诱饵,采用书写借条及付“利息”的手段,取得被害人信任,借达到数千万现金,其支付所谓“利息”,是其诈骗手段之一;其用后借来的现金部分用于支付所谓的高额“利息”,毫不顾及自己的实际偿还能力,任意处置“借”来的现金,使被害人财产受到极大损失,其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骗取他人现金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于蓉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追缴于蓉诈骗所得赃款1631.86万元,发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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