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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返乡“创业”雇人造假发票 三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5-21 11:18:50
本网讯(韦文明) 陆海北常年在外打工,学得印刷的技艺,然寄人篱下始终难有出头之日,就在困惑之际终有机会降临。陆海北与广东省陆丰市的一陈姓老板结识,两人商议后一拍即合,于是密谋制造假发票并分工。5月20日,广西德保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海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黄京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陆海青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 2013年4月份,陆海北与广东省陆丰市的一陈姓老板结识,陈老板欲在广东做假发票销售,需要找个懂技术的人合作制造假发票。两人商议后一拍即合,于是密谋制造假发票并分工。由陈老板负责提供制造假发票的设备、油墨、纸张等材料,并负责销售假发票,陆海北则负责印刷,利润二人六四分成。随后,陈老板给陆海北2000元的启动资金让其回德保县隆桑镇老家制造假发票。2013年5月份,陈老板先后通过物流公司将制造假发票的设备、油墨、纸张等材料寄给陆海北。陆海北收到设备材料后便拿到隆桑镇大吉村达寒屯的黄某某家安装调试,之后投入印刷。期间,陆海北雇请被告人黄京、陆海青来帮忙制造假发票。陆海北主要负责发票印刷工作,黄京、陆海青负责切纸、打孔等工作。 2013年10月23日,陆海北、黄京、陆海青将制造好的假发票拿到德保县隆桑镇新村候车亭准备通过长途客车托运往广东省时被民警发现,民警并当场抓获黄京和陆海青,陆海北则逃脱。民警当场缴获伪造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仟元版和万元版各4000份,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A版2200份。随后民警从制造假发票的窝点黄某某家搜出伪造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仟元版4500份,万元版9072份;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A版3000份。经鉴定,民警所缴获的发票均为假发票。 2013年10月23日,陆海北到德保县公安局投案。 5月20日,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陆海北、黄京、陆海青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不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陆海北系主犯,黄京、陆海青系从犯。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依法判处被告人陆海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黄京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陆海青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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