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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前开赌场放高利贷 三被告人落网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20 16:34:40


    本网讯(罗定海 王伟)  5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该区犁市镇厢廊村三农民在住家门前开设赌场并私放高利贷。日前,被该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黄幸盛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志胜、苏振强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3年9月1日,被告人黄幸盛与王某荣(在逃)共同商量在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厢廊村委会大巷村开设赌场,谋取非法利益,并找到被告人陈志胜,将赌场地址设在陈志胜住所门前的空地上,陈志胜则收取场地费并帮助赌场望风。次日赌场开业。

    9月5日,被告人苏振强在王某荣的纠集下前往赌场放高利贷,且已经向2名赌客发放了高利贷,当日参赌的人数达20余人。16时许,公安干警在巡查时发现了上述赌博场所,即对赌博人员实施抓捕,并当场抓获黄幸盛、陈志胜、苏振强及几名赌客,收缴赌具、赌资一批。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幸盛作为赌场的组织者之一,被告人陈志胜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场地、帮助望风,从赌场领取报酬,被告人苏振强在赌场组织者纠集下到赌场内放高利贷,为赌场提供充足赌资,牟取非法利益,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三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考虑对三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及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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