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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遗忘ATM机 “贪念男“趁机盗取获刑
发布时间:2014-05-19 10:16:06


    本网讯(廖长春)  发现别人将银行卡落在ATM取款机未取出,因为一时贪念,李陆取走了卡里钱款。事后,李陆后悔不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款项。5月13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李陆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1月29日17时37分,被告人李陆到位于泰宁县城关环城路的工行ATM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欲取款时,发现该机内有他人遗留的银行卡,且为已输入密码状态,遂产生了冒用他人银行卡取钱的念头。随即,被告人李陆分4笔从该卡取出人民币16000元,并迅速将该银行卡带走。

    2014年2月11日,被告人李陆主动到公安投案自首,并退回全部款项16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人民币16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李陆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回全款款项,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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