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江枢) 南充一男子和几个小伙伴在茶房“推豹子”,不想引来三四十人参与聚赌,被警察一举捣毁。最终,该名男子被法院判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同时,法院判决该名男子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任何打牌娱乐场所。
2013年5月29日晚,罗勇和朋友在营山一茶房斗地主,后来遇到另外两个朋友到茶房喝茶。罗勇灵机一动,对几人说道:“斗地主太没劲了,不如我们几个人整会儿推豹子。”罗勇这一提议得到了大家一致赞同。于是五人在茶房开了一个房间,以麻将作赌具,五人轮流作庄家进行赌博。不多会儿,闻讯到房间参赌的人越来越多,三四十人挤满了整个房间。罗勇见此情景,便吩咐两位朋友负责抽头。次日凌晨1时许,公安机关将参赌人员数十人当场抓获,查获收缴赌资327724元。经查,当晚罗勇及其朋友抽头共计人民币20000余元。
四川省营山法院审理认为,罗勇伙同他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通过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博工具,招引组织多人参与赌博的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善良风俗,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罗勇积极履行罚金刑,确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为切实保障和强化缓刑的适用效果,根据罗勇的犯罪情况,可对其适用禁止令。据此,法院判决罗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禁止罗勇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任何打牌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