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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般哀求挽留遭拒 冲动丈夫捅伤妻子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5-12 14:00:19
本网讯(董泽涵) 妻子提出离婚,丈夫试图挽留,怎料遭到妻子冷语拒绝,冲动之下丈夫掏出身上的水果刀向妻子刺去。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义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王义林与被害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生有两个女儿,但二人结婚以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好。2013年12月31日上午,被告人王义林与被害人刘某某约定当天中午在瑞昌市黄金乡金岭村下湾车站见面协商二人离婚事宜。当日13时许,二人见面协商,但二人因离婚意见不统一,双方遂发生争吵及拉扯,当二人争吵拉扯中被告人王义林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被害人刘某某的左腹部刺伤,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次日,被告人王义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义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处罚。但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因损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考虑到本案系因家庭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较一般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罪行后悔莫及,自己的意气用事给自己的父母和两个年幼的女儿都带来了伤害。婚姻既然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就应该心平气和地去讨论,争执只会使得彼此伤痕累累。如果当初多提醒自己,学会互相理解,这种不该发生的悲剧就能够避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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