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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做生意赔钱不满 女子恶意交易报复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08 14:56:12


    本网讯(李延武 鲁方黎)  托别人帮自己做期货生意,赔了钱,心怀不满,获知账户密码后,心生歹念,进行恶意交易,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近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被告人望姜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望姜女,女,农民。 2012年10月份,栾川县某镇张某与姚某合伙在栾川县城君山路高杆灯附近开办了一个网上“栾川某蔬菜公司代理电子交易平台”。被告人望姜女获知后即委托张某替自己在网络上做蔬菜期货生意,望姜女因此赔了数万元,她认为张某故意让她在生意上赔钱,耿耿于怀。2013年8月份的一天,张某因有事把客户李某的账户密码交给其员工郝某某,郝因有事将该账户交给望姜女代管,望姜女误认为是张某的账户,为报复张某,即把此账户密码秘密记录下来一直保存。

    同年9月6日,望姜女用客户李某的账户及密码在自家电脑上登陆后,明知交易会造成赔钱,将客户李某的蔬菜期货进行恶意交易3276单,造成李某的账户直接损失28204元,产生手续费3276元。案发后,望姜女得知其操作的账户不是张某的账户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李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栾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望姜女恶意操作他人期货账户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望姜女犯罪后投案自首,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法律相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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