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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夜间尾随女学生强奸未遂被判刑二年半
发布时间:2014-04-25 08:52:54


    本网讯(杨勇军 何巧俐)  女学生夜间寻父途中遭男子尾随并欲行强奸,在其强烈反抗下该男子强奸未遂。近日,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吴智清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被告人吴智清与受害人小娟(化名)均系荣县来牟镇人,虽居住不同村,但房屋相邻不足500米。2月9日19时许,吴智清在外喝酒回家后,因其妻外出走亲戚未回家,独自一人打开电视,忽然听闻小娟在外呼喊其父回家吃饭,便到自家平房楼顶观察,发现小娟独自一人走在路上,便动起了歪心思,一路尾随其后。小娟发觉有人跟踪后欲跑回家中,途经山上一茶叶地时不慎摔倒,吴智清趁机追上后顺势将其按在地上欲行强奸,遭到小娟强烈反抗。小娟趁其不备滚下山坡,趁夜色逃至亲戚家中并报警。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智清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又系初犯,可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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