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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数次强奸离家出走未成年少女领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4-04-16 08:53:26
本网讯(梁波) 让潇湘(化名)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离家出走去到网友家居住时,竟然被深信不疑的网友强奸了。4月13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梁本乾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10月3日,农一师七团13岁的潇湘和父亲吵架后想离家出走。当她在QQ上将这一想法告诉网上的“好友”梁本乾时,梁本乾立即怂恿她:“出来吧,到我家来,我管吃管住”。 2013年10月7日上午,潇湘从农一师乘车来到阿克苏,见到了提前在阿克苏等候的梁本乾。梁本乾在商店给潇湘买了些生活日常用品,当即带着潇湘坐公交车赶回父母租住的出租房,当天下午就在家里以一起午睡为借口,将其诱奸了。此后,梁本乾又先后三次强行和潇湘发生了性关系。期间给李潇湘买了一部手机,买了一套新衣服。 10月9日,梁本乾劝潇湘给爸爸打电话,经父母劝说乘车回到家中。父母盘问了潇湘这几天的行程,潇湘便讲述了经历。父母立即报警。梁本乾在家中被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本乾引诱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因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于4月13日判处梁本乾有期徒刑五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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