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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酒后乱性强奸醉酒女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4-04-14 13:15:22


    本网讯(韦建松)  年轻女子因醉酒躺在男酒友的床上酣睡,男酒友见“有机可乘”便行强奸,酒醒后双方都后悔莫及。4月11日,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强奸案,被告人莫柳飞为自己“酒后乱性”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12月1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莫柳飞与被害人“小许”以及韦某、梁某等人在象州县城“红磨坊”KTV喝酒。同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莫柳飞带被害人回到其上班的象州县罗秀镇某矿业公司矿山宿舍内继续喝酒。被害人醉酒后便睡在被告人莫柳飞的床上,被告人莫柳飞见“有机可乘”,便强行脱掉被害人的裤子压在被害人身上,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经来宾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在被害人的阴道内提取的分泌物及内裤上提取的可疑斑迹中均检出被告人莫柳飞的血痕基因。

    2013年12月18日,被告人莫柳飞被象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柳飞以奸淫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被害人醉酒无法抗拒之机,强行奸淫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莫柳飞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莫柳飞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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