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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强奸七旬精神病老太领刑四年半
发布时间:2014-04-17 15:25:46
本网讯(宋普) 一男子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不能反抗,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4月16日,陕西省扶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德志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李德志家住乾县临平镇清水营村,与扶风县召公镇相连。被告人经常到召公镇街道打麻将。1月12日中午,被告人打完麻将后在街道转悠,看见长期在街道“捡破烂”的陈某(女,70岁),精神不太正常,预料到强奸对方不会造成反抗。李德志便根据被害人走向大致确定了其住所。当天21时许,李德志再一次打完麻将后,便窜至陈某家中将其强奸,后被陈某的儿子发现并报警,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当场抓获。 经陕西省宝鸡法医精神病鉴定所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被害人陈某属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强奸时无性防卫能力。 扶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德志明知陈某长年患有精神疾病,无反抗能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判处其以上刑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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