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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持祖传鸟铳欲驱赶野猪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4-04-18 13:35:40
本网讯(肖鹰) 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持有具有杀伤力的鸟铳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七旬老汉杜桂生拘役一个月的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013年5月22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杜桂生手持一把家中祖传的鸟铳,正准备上山驱赶野猪,被正在执勤巡逻的公安局民警发现。经鉴定:该鸟铳具备枪支的基本结构,能够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系自制火药枪,具有杀伤力。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桂生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具有致伤力的自制火药枪,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杜桂生在第一次讯问时就如实供述整个犯罪事实,属坦白,且年事已高,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桂生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缴获的作案工具鸟铳一把,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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