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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惯偷“重操旧业”扒窃百余元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4-09 14:06:44


    本网讯(杨勇军 何巧俐)  年近七旬本应在家颐养天年,然而钟星礼却因“手庠”重操旧业行扒窃。近日,四川省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钟星礼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944年12月出生的被告人钟星礼从50岁开始就因盗窃与监狱结下了“不解之缘”:1994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8年4月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因扒窃被劳动教养一年九个月。2013年7月4日,钟星礼在荣县旭阳镇大佛街菜市场内闲逛,趁买菜居民吴清华不注意,扒窃其衣包内现金17.10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后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被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间,其仍不思悔改。2014年2月23日11时许,钟星礼来到荣县旭阳镇西街原糖果厂对面,趁在此买菜的妇女李碧芳不备,扒窃衣包内装有现金171元的钱包离开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星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扒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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