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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钱纠集人聚众怒砸棋牌室 三人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4-04-08 09:32:55


    本网讯(王泰兰 艾丽娜)  4月4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军、朱琳、陈某(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依法判处拘役三至六个月。

    2013年10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周军以在武宁县安居巷某棋牌室赌博被“杀猪”(指输钱)为由向棋牌老板要求补偿。当遭到拒绝后,周军便让朱琳叫人来砸棋牌室,朱琳又打电话叫陈某带人来砸,陈某携带一把铁锤并邀请另外两人(均在逃)与被告人周军、朱琳一起来到棋牌室。周军站在门外望风,其它四人进入棋牌室进行打砸,砸毁了四台麻将机。

    经鉴定估价,被砸毁的4台麻将机价值为人民币4915元。案发后,三名被告人于2013年11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军、朱琳、陈某伙同他人无视社会公德,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周军、朱琳、陈某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己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均可酌情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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