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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酒后无证驾车撞交警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4-04-01 10:01:40
本网讯(石祖辉 周胜杰) 日前,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妨碍公务罪案件,一审判处喻志拘役三个月。 2013年6月17日晚上八点左右,宁国市交警郑强建正在市区内执勤查询酒后驾驶的情况,突然发现在凤形路段三津中学往西津大桥方向行驶的一辆蓝色马自达轿车有问题。郑强建随即准备上前询问,但蓝色轿车在掉头未果后直接加速驶向了郑强建,并在将郑强建撞倒后驶离现场,所幸郑强建并未重伤。 一个小时之后,该车的驾驶员在朋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该驾驶员喻志系无证驾驶,且在晚饭时和几个朋友小喝了点酒,担心被查酒后驾驶,才做出上述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宁国市法院考虑喻志有自首并赔偿受害人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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