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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女孩受全家责怪妻子诉离 为了孩子又撤诉
发布时间:2014-04-02 15:40:58


    本网讯(唐雅静)  一女子因生育的是女儿而受到全家责怪,甚至丈夫心情不好时还会出手打妻子。该女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离婚。但考虑到孩子以后的成长问题,该女子又提出了撤诉申请。2014年4月2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依法裁定准许原告赵庆芬撤回起诉。

    据悉,原告赵庆芬与被告陈富金2011年5与份在外地打工认识,三个月后在一起同居,2011年5月27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生育一女孩。

    因为是女孩,公婆的压力和自身的思想压力使得两人之间的经常吵架。在乡下农村传统观念还很强,丈夫陈富金责怪自己不会生儿子,心情不好就出手打妻子赵庆芬。为此,原告赵庆芬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陈富金离婚。

    原告赵庆芬诉被告陈富金离婚纠纷一案中,法院于2014年3月18日立案受理后,由于在受理期间原告赵庆芬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缓和双方关系。因此,原告赵庆芬2014年4月2 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认为,原告赵庆芬提出撤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准许原告赵庆芬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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