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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为琐事争吵 妻子两诉离婚终结姻缘
发布时间:2014-03-28 16:34:49


    本网讯(邵鑫)  虽说婚姻自由需双方自愿,但结婚、离婚都应当慎重考量,尽量不要给双方及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切不可为一时快意而留下难以回首的憾事,不可以游戏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家庭。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就多番努力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最终,夫妻双方和平分手。

    本是同村人的李娟与肖浩都已到了适婚年龄,2005年经过媒人介绍两人开始谈恋爱,几个月后就在一起同居生活,2006年4月14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长子2006年7月19日出生。但是,因为双方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有常因家庭琐事闹矛盾,夫妻双方一直没有建立和睦的夫妻感情。

    在2012年5月份,李娟就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与肖浩离婚,当时经过法庭调解和好,刚开始还能勉强在一起过生活。但和好的日子里双方也不愿相互迁就体谅,仍然为了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有时甚至当着孩子的面。为此,连双方的父母都产生了矛盾,相互埋怨对方的子女。于是今年李娟再次向法院起诉与肖浩离婚。

    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开始两家人就为了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吵得不可开交,互不让步。随后,法官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都感到这样继续下去对双方都不利。最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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