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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网络相识结婚生子 法院网络调解离婚
发布时间:2014-04-01 15:34:04
本网讯(郑春荣 陈毅清) “既然我们缘分已尽,那我们就好合好散,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这是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危欣芳与被告房鸿辉离婚纠纷一案中,当事人之间的网络对话,也是该院在互联网时代探索使用便民举措为民司法的又一生动实践。 原告危欣芳系湖南省新田县人,被告房鸿辉系广西天峨县人,两人于2009年3月在广东务工时在网络上聊天相识恋爱,同年年底登记结婚并生育一个小孩。双方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依旧共同在外务工,后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加之女方父母的影响,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不愿到庭应诉,但对于离婚以及小孩抚养问题没有异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权债务,同时被告现在广东务工。 为方便诉讼,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沟通后,决定在该院电子阅览室通过网络视频进行庭前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并经庭审笔录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被告处,由被告打印出来后,在视频上当面签字后再邮寄回法院。 原、被告签收调解书后,对于新田县法院通过利用互联网调解离婚的便民举措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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