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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被狗咬伤 儿子追讨药费打伤饲养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03-26 15:12:57
本网讯(平书通 徐胜杰) 原本只是一起民事纠纷,却因一时冲动将对方打伤而被处以刑罚,后悔莫及。近日,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被告人马利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澄村村民马利的母亲郑某曾被马某臣家的狗咬伤。2013年3月16日,马利与母亲郑某、弟弟马某军一同去马某臣家讨要医药费。双方协商过程中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马利将马某臣推倒在农宅前空地上并进行殴打,马某臣之妻周某前往阻止被推倒在门前石梯上造成腰椎移位。经鉴定,周某为轻伤甲级,马某臣为轻微伤甲级。 法院审理认为,马利与他人争执撕打并造成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本案因群众邻里纠纷而发且马利积极悔罪,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据《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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