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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女友出轨捅伤同居女和“情敌”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21 09:04:33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家住湘潭县的何定国因怀疑自己同居十余年的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用尖刀刺伤同居女友和“假想情敌”,致一轻伤一重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何定国犯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了解,何定国与本村罗某有十余年不正当男女关系。2010年9月份的一天,何定国喝酒后打电话要罗某骑摩托车去接他,罗某没同意,并告诉其说自己在本村邻居吴某家打牌。何定国怀疑罗某与吴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来到吴某家,发现罗某和吴某等人在打牌,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冲上去朝罗某的腹部等处乱刺,将罗某刺伤。吴某劝何定国不要伤人,何定国又持刀刺向吴某,将吴某的手臂、胸部等处刺伤。

    事后,何定国逃离现场。经鉴定:吴某的损伤构成重伤、罗某的损伤为轻伤。

    案发后,何定国的家属与受害人吴某、罗某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且已按协议赔偿吴某的医药费等损失64500元、赔偿罗某的医药费等损失15000元,并取得了两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定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何定国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且与受害人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且已按协议赔偿两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两受害人谅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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