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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福县法院首用QQ群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4-03-25 16:55:59


    本网讯(刘文彪 陈福文)  3月20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首次通过利用网络QQ群,顺利查找到一案件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一起“骨头案”。

    前夫治病欠债,离婚共同偿还

  2008年7月初,王梅花与王子德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7月18日登记结婚,2008年12月18日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双方登记结婚后即一同外出务工,2009年4月辞工回到安福县,同月王子德因感冒就诊被诊断为双肾萎缩;后经多方治疗,并做肾脏移植,花费较大。2010年3月18日,王梅花以双方接触时间短、婚姻基础差,婚后又未培养出真挚的夫妻感情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王梅花与王子德离婚;王梅花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王子德生病经济困难扶助款80000元。

  判后“人间蒸发”,寻人陷入困境

  判决生效后,王梅花不明去向,也未主动履行判决书上的义务向王子德支付经济困难扶助款。2013年12月23日,王子德向安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全方位调查了王梅花的财产情况,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后,执行法官拨打王梅花的手机号码,显示为空号。于是执行法官到王梅花的娘家查找、调查,并向司法协理员打听王梅花下落,都未发现王梅花的踪迹。王子德向亲友打听王梅花下落,也无果。既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又不明去向,案件面临无法执结的困境。

  巧用网络QQ群,案件得以了结

  “被执行人王梅花是中专毕业,今年30岁,年轻有文化,她应该有QQ号,会上网。”执行法官分析到。于是调查王梅花曾就读的中学和所在毕业班级后,在腾讯QQ查找—找群一栏里面输入相关信息,结果发现有那个班级群,于是执行法官便加入该群。果然在QQ群中查到了王梅花。加了她QQ后,承办法官便做起了她的工作。但王梅花心存人在外地的侥幸心理,仍不愿履行。“你不履行的话,我们就将有关法律手续和你赖债的行为在你班QQ群里面曝光,让你颜面尽失。”面对执行法官的高压态势,王雪梅服软了,从外地打来了案款。就这样,一件原本陷入困境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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