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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被执行人拎来2.4万枚硬币
发布时间:2014-03-25 09:29:10


    本网讯  近日,一起标的额为8400元的身体权纠纷案,被执行人以一角硬币兑现赔偿款的方式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执行完毕。

    原告老赵与被告冯先生身体权纠纷一案,经调解,被告冯先生应于2014年1月29日前一次性向老赵支付各项赔偿款总计6000.00元,如未按期给付,则须向其支付8400.00元。因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申请执行人老赵于2014年2月17日向该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事情各执一词。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在案件调解后只同意全部用1角零钱履行赔偿义务,情绪激动;被执行人认为申请执行人故意不收其交付的零钱,故意想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强迫其多支付2400元。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互为邻居,为了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马上给付案件标的款6000元,另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作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劝其对被执行人予以谅解,并建议其主动放弃2400.00元剩余执行款的执行,但和解工作并不顺利。

    几次和解工作后,被执行人履行了6000元标的款,对尚未履行的2400元,又抬着全部是1角钱硬币的一个塑料编织袋来到了执行局接待室。当申请执行人欲再次拒绝以硬币兑现赔偿款时,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耐心讲解被执行人交付的案款是合法货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对于用1角硬币履行赔偿义务,这在执行局还是第一次遇到。为了弱化矛盾,尽快将案件执结,执行法官着实费了一番心思。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年龄较大,而且上述钱款如果真是2400.00元的话,那将是二万四千枚硬币,一个人即便是昼夜不停地数,也得数上几天。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距离法院最近的水泉沟农村信用社,并与该社主任取得了联系,请求该社协助点验。水泉沟信用社随后调派多人,加班加点一起对上述硬币进行点验,用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将上述钱款全部点验完毕。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完成了交接,案件得以执行完毕。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将一件棘手的案件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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