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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法院:法官回访解难题 困难家庭获救助
发布时间:2014-03-25 15:16:47


困难家庭获救助

    本网讯(傅晓晖 江聪越 徐碧玲)  “谢谢,谢谢,谢谢法院给我们救助,不然我们的日子根本过不下去。”3月25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办公室里,刑事受害人家属徐某一遍一遍地对法官表示感谢。

    该院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法官走进基层、走近群众,徐某就是在活动中发现的一个特困典型。

    2007年,徐某的丈夫高某与被告人杨某赌博,因10元赌资发生争吵。下午,杨某纠集五人持刀将高某手脚多处砍伤,至高某七级伤残。

    2009年4月7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认定,杨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高某身体,致其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同时还判处其赔偿高某医疗费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30481.85元整。

    因杨某服刑,高某的民事赔偿未得到履行。

    该案承办法官在回访中了解到,徐某丈夫七级伤残,上一次的治疗已经耗光家里所有的钱,能借的也都借遍了,后续治疗费尚无着落。孩子又上初中,每个学期的学费靠外公外婆资助,营养不良。自己又得了子宫肌瘤,无法外出打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考虑到徐某的实际困难,法官帮其申请司法救助。

    在法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徐某获得司法救助金2.6万元,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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