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子合伙伪造证件抵押他人车辆骗借款获刑
发布时间:2014-03-21 13:50:42
本网讯(尹丽霞) 无业男子为挣蝇头小利,提供照片给同伙,伪造身份证抵押他人车辆进行借款。近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张国高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2,8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2年3月9日,被告人潘军(已判刑)租用了刘道伟的一辆“北京现代”牌轿车(车牌号赣EY4688),2012年3月中旬,被告人王挑挑找到被告人张国高,想借被告人张国高的身份证用,但是张国高没带身上,于是被告人王挑挑提出叫张国高照一张照片给他用一下。王挑挑拿到张国高的相片之后,就去制作了一张印有张国高相片但身份信息却是刘道伟的假身份证。王挑挑把该假身份证拿给张国高看,并要求张国高假冒刘道伟,以便把潘军从刘道伟处租来的一辆“北京现代”轿车抵押给他人进行借款,事后会给其一点好处费,张国高表示同意。 2012年3月20日左右,被告人张国高和王挑挑找到被害人程志冲。王挑挑向程志冲介绍张国高就是车主刘道伟,张国高也出示了王挑挑给他的假身份证。程志冲看过身份证之后以为被告人张国高就是刘道伟本人,便同意以赣EY4688车子抵押借款3万元。于是被告人张国高出具了一张借款人为刘道伟的借条给程志冲,程志冲将2.7万元交给王挑挑(预先扣除了3,000元的利息)。王挑挑拿到钱后,分给张国高500元现金并帮张国高充值了价值300元的网络游戏币。 过了几天,王挑挑又找到张国高,叫张国高再去假冒刘道伟,还用该车抵押再向程志冲借款1万元,事成之后会给其好处,张国高又答应了。二人找到程志冲,张国高出具了一张借款金额为四万元、借款人为刘道伟的借条,更换了此前的那张借条,程志冲便又拿了7,000元(预先扣除3,000元利息)给王挑挑。王挑挑拿到钱后分给张国高2,000元。其余诈骗所得的钱被王挑挑、潘军吃喝玩乐挥霍掉。 2013年3月8日,被告人张国高主动到德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事实经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国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得他人财物3.4万元,数额较大,其中个人得款2,800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张国高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归案后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鉴于本案是同案犯王挑挑提出犯意,被告人张国高帮助王挑挑实施了部分犯罪行为,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