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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法院有熟人帮人“翻案”骗钱领刑
发布时间:2014-03-21 08:47:11


    本网讯(高喜朝)  年过五旬的吴存坚即无固定工作,也无一技之才,挑轻怕重的他利用自己的嘴皮子功夫编造各种谎言骗取他人财物4万余元,然而,纸包不住火,他的谎言终被揭穿。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一审判决吴存坚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精心编造温柔陷井 骗纯情女3万余元

    2012年7月,吴存坚认识了在某槟榔厂上班的女工陈某,期间,吴存坚对陈某甚为关怀,经常约其出去吃饭、聊天,并谎称自己从事建筑行业。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后,两个关系迅速升温,变得无话不谈,陈某更是对吴存坚讲的话与事深信不疑。期间,吴存坚还提出将自己在工地上的全新电器拖回为陈某装修房屋,陈某对此感动不已。在获取陈某信任后,吴存坚开始以各种借口骗取陈某钱财,如工地上资金不足、儿子出车祸、帮助陈某租门面做生意等等,陆续骗走陈某36800元。

    摇身变成法院熟人  假“翻案”实骗钱

    2013年6月初,吴存坚在得知湘潭县何某的儿子楚某被判刑的事情后,通过与何某亲戚吃饭,有意无意透露自己在湖南省公安大厅、湖南省高院有熟人,可以帮人翻案并获得政府赔偿金的消息,引得何某上钩。当何某找上门时,吴存坚还假装麻烦、不愿帮忙,更加引起何某的信任。在半推半就答应何某后,吴存坚在2013年6月至7月间,以请湖南省高院、湖南省公安厅等部门熟人吃饭、送礼为由,先后多次以“活动经费”的方式要何某将钱汇到其指定账号,以此骗得何某9000元。

    庭审上,吴存坚还为自己辩称,陈某给其的3万余元中有2万元用于陈某身上,经查,与事实不符,除小部分用于其约会外,其余全被其赌霍。

    湘潭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存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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