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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中院多措并举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4-03-06 10:22:20


    本网讯(韩文新)  2013年,青海省海西州中级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立案信访工作,切实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6.29%。注重做好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深入发案地,合并审理协调解决了20户居民因行政机关为第三人颁发建设许可证使其采光权受到侵害,历时3年未能解决而提起的行政纠纷,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和谐互信。

  二、严格立案审查,保障合法诉权。加强立案接待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公示办案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畅通立案渠道,解答诉讼疑问,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同时,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带来的案件受理新变化,严格规范立案审查和申诉审查,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海西中院审查立案各类案件1115件,立案及时率和正确率均为100%。

  三、完善信访机制,满足群众诉求。严格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实行案件承办人、业务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分级接访,限期办理答复。来访人对答复或办理结果不服,仍坚持其主张的,提交审委会研究解决。启动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涉诉信访。办理涉诉信访案件29件,全年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四、坚持巡回办案,落实为民措施。结合海西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的实际,坚持巡回办案,深入草原牧场、田间地头,现场调解,就地审判。进农村、牧区、厂矿、企业、城镇、社区、学校等,宣讲政策法律,以案讲法,提供法律咨询,让群众真正从司法便民措施中得到实惠。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22.3万元,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切实彰显司法温暖。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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