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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单县法院打通司法为民经络与百姓心连心
作者:田源 刘杰   发布时间:2014-02-27 11:48:55


    山东省单县法院苦练“内功”,努力打通司法为民“经脉”,推出立案便民、诉讼便民、执行便民、信访便民新举措,下大力气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微笑服务,让群众暖心

    在部分群众的印象中,法院是威严和神秘的地方,为了打消群众走进法院时的紧张心理,单县法院在接待当事人时实行“微笑服务”,热情、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法院的温暖、法律的公正。近年来,该院制定了完善了《法官忌语》、《法官十大行为准则》等各项行为规范,规范法官言行,以良好的形象、热情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当事人暖心。同时该院还建立和完善了立案绿色通道,对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转办制度,对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在10分钟内办妥立案手续,一般案件20分钟内办理完毕。

    ——悉心指导,让群众省心

    以往当事人起诉需携带全套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有些当事人不知如何准备,有时材料不齐备或有瑕疵,还要往返法院递交材料。近年来,该院推行诉讼指导、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在立案信访大厅将起诉受理条件、立案诉讼流程、信访流程、信访人员须知等规定上墙公示,进行必要的告知和法律释明。同时,加强法官对当事人面对面的诉讼指导,向人民群众提示出现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逾期举证等情况时的法律风险,使当事人明白如何按法院指定的期间完成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并按时到庭的含义,理解正确按期举证对自己诉讼权利保护的意义。

    ——司法公开,让群众放心

    先后邀请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法庭、旁听案件、监督执行,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于按规定应该公开的裁判文书一律网上公开,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度,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去年以来,单县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法庭开放日”活动8次,谢集法庭被确定为“全市司法公开示范法庭”。

    ——上门服务,让群众舒心

    针对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当事人打官司不方便的实际,以及部分群众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审判庭打官司的特殊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对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将审判庭开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既方便了群众,又宣传了法律,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庭就在家门口,法官就在自己身边。同时,通过建立案件监督卡、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实时听取群众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消除群众和法院的距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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