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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两级法院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作者:马文欣 尹丽波 发布时间:2014-03-06 14:14:11
法官志愿者耐心解答群众法律疑问。 2014年3月5日是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第51个纪念日,黑龙江省鸡西市两级法院积极组织青年法官参加“学习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 活动中,鸡西中院青年法官们给前来咨询的群众予以了热情的解答,一上午时间,共接待咨询群众39人,对群众提出的婚姻、赡养、房屋买卖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进行了释法解疑,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几年来,鸡西中院团委一直坚持开展学雷锋活动,积极组织青年干警进行法律援助、清冰除雪等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先后在活动月中组织青年干警、青年志愿者、党群义工到社区到基层开展义务帮扶活动达上百人次,累计服务时长达几百小时。 此次“学习雷锋纪念日”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以实际行动弘扬了雷锋精神,而且提高了青年法官们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密山法院:3月3日,密山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密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善行密山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者精神, 活动当日,虽然天气还有些寒冷,但挡不住法院志愿者们学习雷锋精神,保护密山生态环境的热情。他们人手一个垃圾袋,从西山山脚徒步走到山顶,对山路两旁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经过二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垃圾清理活动已见成效,西山道路两旁的垃圾基本清理干净。 密山法院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善行密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干警们投身于“密山文明城乡创建活动”之中,增强了热爱密山,保护环境的意识,为密山生态文明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虎林法院:3月5日,虎林法院以“学雷锋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号召全院干警进行义务献血活动,以此呼吁社会更多的人群关注健康、关爱生命、义务献血。 此次活动,青年干警积极踊跃,献出自己的热血,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在采血现场,一方面,虎林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认真严谨的工作,另一方面,为前来献血的干警做好了充足准备。虎林市法院副院长褚廷友身先士卒,第一个献血,并表扬积极参与献血的干警,叮嘱大家献血后好好保养身体。在献完血后为大家准备了新鲜的热牛奶和火腿肠等食物,以补充体力投入到工作当中,在短短一上午的时间内,采集了400CC18袋共7200CC的热血。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干警们积极相应,并且从血站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献血的好处和意义,使得我们本次活动变得更有意义。 虎林法院本着“传真情、献爱心、塑形象”的宗旨,使全院干警更加增强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在开展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学习雷锋同志艰苦奋斗、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应该在日常的生活当中继续发扬雷锋精神,使其成为我们工作的一部分,使其精神成为我们的一份良好的品格。以便于今后更好地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构建和谐。 滴道法院:3月5日,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滴道区中心街,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志愿为民服务”法制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法律咨询台,法院法官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常识方面的问题,为街区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手册、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与群众进行零距离交流,这种公开进行普法宣传的方式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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