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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考验期内骗人“拜神”窃财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3-05 13:59:13


    本网讯(汪次安 陈紫英)  3月5日,笔者从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男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采取诈骗方式,蒙骗沈某拿出现金12000元“拜神”,并趁其不备将现金掉包。日前,该院一审以盗窃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新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

    2012年1月8日下午,被告人李新伙同杨某、涂某、阿香(均在逃)等人开车在翁源县城寻找作案目标。见到被害人沈阿婆后,4人决定对其下手。先是杨某、阿香二人下车,然后阿香便上前问沈阿婆是否认识附近一个姓陈的神医,沈阿婆称不认识。此时,自称是某学校教师的杨某走上前,称其知道陈医生住址,并愿意为她们带路,然后拨通李新的电话后便与沈阿婆聊家常。途中,杨某假装偶遇李新,并称李新就是陈医生的孙子。

    李新“得知”她们的来意后,便称自己已得爷爷的真传,他也可以帮她们看病。于是,李新便将其在电话中听到的沈阿婆的家庭信息一一说出,沈阿婆顿时深信不疑。李新见时机成熟,便说沈阿婆的儿子近期恐遭车祸,需拿钱拜神方能消灾,且此事必须瞒住包括家人在内的所有人才有效。阿香马上说自己先回家做准备,沈阿婆见状亦表示要马上回家取钱。

    于是,李新一行去到沈阿婆家,沈阿婆便拿出现金12000元,给杨某用报纸包好后交给李新,李新趁沈阿婆不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用报纸包好的冥币,偷偷换掉了沈阿婆的现金。然后,李新随便在已调换的纸包上划拉了几下,便说拜完了神,灾祸消除了,但必须3天后才能打开包好的钱,否则不灵验。之后,李新一伙逃离现场。

    当晚,沈阿婆的家人无意间打开一看,沈阿婆才如梦初醒,并当即报警。不日,公安机关将李新抓获归案。

    翁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诈骗的手段,取得他人的信任后,通过秘密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且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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