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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枪打猎误将村民当成猎物击伤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05 13:17:46


    本网讯(劳波涛)  许生泽端起枪,瞄准了草丛里的一团黑影,只听见“呯”的一声,黑影应声倒地,许生泽提着枪美滋滋地跑过去,到近处一看,吓得他脸色大变,打中的不是猎物,而是一个人。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许生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0年7月1日17时许,被告人许生泽持一支长砂枪到本屯的“八丘田”(地名)处打猎时,因天色昏暗,视线不佳,误将本屯的许某当作猎物而开枪射击,打中许某的左面部。经鉴定,被告人许生泽所持的长砂枪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发射,具有正常的射击性能。被害人许某左眼所受的枪伤为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许生泽于2013年6月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57554.51元人民币,于2013年7月2日与被害人许某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生泽因用枪不慎,误将被害人许某当作猎物打成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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