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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老汉上山祭祀失火烧山232亩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2-21 08:45:58


    本网讯(贺文娟)  77岁的留守老人彭康元上山祭祀,用火焚烧坟墓周围被砍倒的茅草和杂柴,在点燃的草堆未完全熄灭时就离开现场,致使山场被烧232亩。事发后其主动到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2月20日,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该失火案,并当庭判决彭康元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1月21日上午,彭康元来到莲花县琴亭镇凫村村后的“彭家里后山”山场清理故去亲人坟墓周围的茅草和杂柴,用火焚烧已经被砍倒的茅草和杂柴。在焚烧的茅草堆没有明火火焰后,将其砍倒的剩余杂柴和茅草堆放在草灰上后直接下山回家。彭康元没有将点燃的茅草堆完全熄灭就离开现场,导致山场失火被烧。

    经莲花县林业局调查设计大队的技术人员鉴定,莲花县琴亭镇凫村“彭家里后山”山场过火面积232亩,其中荒山34亩,湿地松、杉树等有林地198亩。

    法院认为,彭康元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98亩。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系初犯,且犯罪时已满75周岁,该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非监禁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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