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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县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4-02-18 14:11:15


宣判大会现场。

    本网讯(肖伦春 许云霞)  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教育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2月17日,广西平南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对8件毒品犯罪案件的9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此批毒品犯罪案件涉及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等多个罪名,涉案罪犯判处7个月—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8人,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有1人。

    据统计,2013年至今,该院共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8件,判处被告人40名,其中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刑罚的5人,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受到了惩处。

    多次贩毒终难逃恢恢法网

    毒犯黄兴仕为牟利,多次铤而走险贩卖毒品,终难逃恢恢法网。2013年12月11日10时许,被告人黄兴仕于平南县马练瑶族乡马练桥头向吸毒人员黄某纪出售毒品海洛因二小夹,获款40元。之后在马练瑶族乡“阿三瓷砖批零部”后边木屋,又向吸毒人员黄某纪出售毒品海洛因二小夹,获款60元,向吸毒人员王某出售毒品海洛因一小夹,获款30元。当日11时许,公安机关于“阿三瓷砖批零部”门口查处本案,抓获被告人黄兴仕及吸毒人员黄某纪、王某,并从被告人黄兴仕身上扣押得共重1.62克的海洛因35小夹及人民币180元,从黄某纪身上扣押得海洛因2小夹。

    法院审理认为,黄兴仕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贩卖毒品给黄某纪的部分犯罪事实,可以对该部分犯罪从轻处罚。依法判处黄兴仕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以贩养吸聪明反被聪明误

    毒犯罗海发将从他人购买来的毒品海洛因分装成小包贩卖给他人吸食,以为以贩养吸,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2013年12月4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罗海发窜到平南县平南镇第五中学附近,贩卖了1小包毒品海洛因给方某,获款人民币200元。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抓获,并当场从罗海发身上搜获毒品海洛因35小包、人民币200元,在罗海发的电动摩托车上搜获毒品海洛因4小包,共重7.66克。之后,公安民警在平南县官成镇官成村罗海发的住宅搜查出毒品海洛因2小包,重4.96克,以上毒品海洛因共重12.62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海发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罗海发以贩养吸,其被查获的海洛因共12.62克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考虑到其吸食毒品的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已酌情予以考虑,依法判决罗海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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