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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难接受合同期满续签涨租金赖店面被诉
发布时间:2014-02-26 14:28:19


    本网讯(江帆)  店面租金持续上涨,承租方感觉压力大增,由此产生的纠纷愈来愈多。2月24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店面租赁合同到期,租金要上涨,承租人难以接受拒不搬离店面的租赁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承租人最终搬出店面,并缴清了承租及占用店面期间的租金。

    2012年10月1日,原告李道与被告钱琳琳之间签订了一份门店租赁合同,约定了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彭泽县龙城大道一间店面,租期为一年,租金为55000元,租赁期间水、电、税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一年一签,租金随行就市。

    合同即将到期前,双方就续签合同一事因租金上涨一致未能谈拢,原告称现在其店面所在地段租金均已上涨,并且涨幅较大,遂要求续签后租金为一年85000元,而被告表示涨幅过大,希望租金在合里范围内上涨。后合同到期,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搬离店面无果,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钱琳琳辩称,租赁该店面用于开理发店,自己先期投入了不少资金进行店面装修及改良,过去一直承租原告的店面,一年一签,每年都续签,虽然租金每年都上涨,但涨幅较小。2012年的合同到期后的涨幅较大,自己目前的经济能力难以承受,希望租金合理上涨,自己也好收回前期装修费用。

    经法官从中调解,向原告说明租金随行就市是合理的,但是涨幅过大就是不理性的做法,也要考虑到承租方的经营能力,并且也向被告阐明,合同期满租金调整是出租房的自由。最终钱琳琳同意搬出店面,并当庭支付了承租期间及占用店面期间的租金,原告也当即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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