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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假扮林业局长诈骗他人钱财后退赃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2-19 14:28:14
本网讯(韦柳娜) 广西天峨县某林场的工人王家敏假扮林业局长,以能够帮助他人在林场公开招标中低价中标为由,伙同他人诈骗钱财13.1万元。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家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0年9月份,被告人王家敏经人介绍认识同案犯陈坤周,并告知其天峨县大山林场大寨沟杉木林准备对外招标拍卖。2011年春节前,陈坤周将此消息告诉唐某,唐表示有购买意向并与陈坤周到大山林场实地查看。随后,陈坤周介绍被告人王家敏给唐某认识,称王准备提拔为林业局长,其有能力在林场招标时让唐某以80万元左右的金额中标。 此后,被告人王家敏伙同陈坤周以招标投标费用、办理砍伐手续费用等名目先后骗取唐某9万元钱。2011年5月至9月间,二人又以相同手段骗取黄某259000万元,从中拿出9万元退还唐某。2011年9月,天峨县大山林场通过拍卖将大寨沟杉木卖给他人。王家敏于2011年11月退还12万元,2011年12月份陈坤周退还8000元。案发后,王家敏的家属代其退还黄某13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家敏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结伙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已全部退还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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