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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倒卖烤烟三万六千斤被判缓刑并罚二万
发布时间:2014-02-19 10:34:34
本网讯(陆志强) 我国对烟草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能进行销售,然而,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的刘稳德却为了蝇头小利,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倒卖烤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稳德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3月中旬,刘稳德先后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大同镇、罗平县阿康镇、马街镇向他人收购了381包等级为B2K的初烤烟叶,重18220公斤,价值为98388元,并储存在离罗平县城约几公里外的“外那”(地名)一个新建未使用的烤烟基地库房里。收购得上述烟叶后,刘稳德即联系班文锋(另案处理)来运输烟叶。 同月18日晚21时许,刘稳德与班文锋将381包烟叶装上车后,即驾车绕小路到达贵州地界后转上高速公路运往广西靖西县销售。次日12时许,当车行至广西田阳县坡洪镇局盛村路段时,被田阳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案发后,经公安机关讯问,刘稳德交代收购烟叶运输销售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稳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刘稳德非法经营数额98388元,属于犯罪情节严重,但因刘稳德在运输烟草销售途中被查获,销售烟叶的行为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刘稳德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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