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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获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4-01-29 11:32:08


    本网讯(周彦忠)  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河南省获嘉法院经过努力又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信访案件。

    2002年5月11日,获嘉县中和镇东小吴村孙某某在李某所承包的工地干活,下班吃过晚饭在看电视时突然发病,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由工地租车将尸体运至东小吴村孙某某的家中后,经孙某某的家人与介绍人徐某经过协商,在村两委干部的见证下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徐某一次性赔偿死亡者孙某某死亡丧葬费及工资一切费用总计20600元整,并签订了赔偿协议书。

  2002年5月20日,原告徐某以该协议是因胁迫所签为由向获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孙某所立的协议无效。经审理,确认原告徐某与被告孙某所签订的协议有效。徐某不服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徐某又以仍按原判执行为由申请撤回上诉。

  该案件后来又经检察院抗诉,进入再审,再审后又上诉,最终,法院二审确认徐某与被告孙某签订的协议及出具的欠条有效。判决工地的承包人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并于2009年初执行清洁。

  案件到这里似乎已经结束,但是当事人李某总以为这些钱不该由自己承担,原因是在一审的卷宗里,有一关键证据不知去向,导致自己败诉。因此,他多年来不断上访,要求法院改判此案。获嘉法院党组非常重视该信访案件,责令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此案,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经过查证,该案的判决、执行均无过错。就此专门向李某进行了释法。但李某就是听不进去,多次给省领导、信访局、人大等写信要求重审此案,赔偿损失。为此,获嘉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三管齐下,一方面耐心的做好李某的稳定工作,一方面想办法另辟蹊径,从他在法律部门工作的亲属入手,共同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再一方面利用春节前夕的时机,腊月二十八,法院纪检书记郭坚和监察室主任周彦忠,自备年货专程到李某的家中看望,并带去院党组的新年祝福。李某看到后非常感动,表示从现在起,再也不给法院添麻烦了,坚决息诉罢访,并从卧室里拿出好酒招待,被干警们婉言谢绝。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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