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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法院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30 15:11:24


    本网讯(沈晓娟)  针对涉诉信访量大、面广的特点,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着力构建信访联动机制,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明确各部门正职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各部门副职担任信访联络员。

    该制度规定,信访联络员的职责:一是及时发现本部门工作中出现的当事人可能上访和做出过激行动的苗头,并负责向院群众工作办公室报告;二是积极协助部门领导开展息诉、息访工作以及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总结开展信访工作的经验,及时上报信访工作情况;四是认真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提出推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做好本部门信访工作台帐。

    信访联络员制度的建立,使涉诉信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对涉诉信访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今年以来,该院涉诉信访下降14.7%。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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