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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两级法院涉诉信访积案同比下降93.7%
发布时间:2013-12-04 09:18:58


    本网讯(张良广)  自去年以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坚持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排除民忧、温暖民心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审判质量,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1—9月,地区两级法院受理的涉诉信访积案4件,较去年同期的63件信访积案减少了59件,同比大幅下降了93.7%。

  一是源头治理、构筑预防体系。建立了以信访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预防体系,将常态化摸底排查与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有思想极端倾向的当事人诉讼及执行案件情况。对可能发生上访的案件当事人,做到及早发现,认真做好诉讼过程中的信访矛盾排查工作,提前采取稳控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和法官大接访”活动,将涉诉信访案件按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分门别类,由主管或分管的院领导、对应的业务庭负责人及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接访处理,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

  二是逐级负责、落实信访责任。建立了以院领导、庭长、法官为主体的“三级负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先由案件承办法官作为第一责任人进行接访化解;一时不能妥善化解的,再由业务庭领导负责予以解决;对暂且不能息访的重大、复杂、疑难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庭长和法官三级包案制,通过采取“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确保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是多管齐下、形成联动合力。紧紧依靠地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与政法委、人大、政府信访局定期联络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积极回复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严格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访转诉”实施办法》,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访”转“诉”制度,引导、敦促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效遏制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总量。严格要求每名办案法官公正司法,提高案件质量,防止草率下判、一判了之,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彻底化解。

  四是严把关口,严防错案上访。加大案件评查工作力度,每年定期开展2次以上的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并将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双向评议工作作为严把案件质量关的重要关口,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法官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由审判监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对每名法官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逐案评查,认真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对于原判正确的,注重疏导,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依纪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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