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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法院“亮剑”涉民生执行案让百姓过好年
发布时间:2014-01-29 13:10:37


当事人领取执行款

    本网讯(李海杜 周永余)  “谢谢你们,谢谢,谢谢青龙法院,有了这些钱,我们就可以过个踏实的新年啦!”2014年1月26日,河北省秦皇岛青龙县三拨子乡二拨子村村民高兴的对青龙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2011年1月16日,三拨子乡二拨子村委会与华巍金矿签订了荒滩、荒山租用合同,华巍金矿每年向二拨子村委会给付13万元土地补偿费。截止2013年,华巍金矿累计拖欠二拨子村委会16万元。后二拨子村委会起诉来院。2013年6月,法院判决华巍金矿给付二拨子村委会16万元。2013年8月,二拨子村委会向法院申请执行华巍金矿。执行局受理该案后,考虑申请人系二拨子村委会,执行标的款涉及众多百姓利益。决定加大力度优先执行。

    该案主办人李志宏在受理该案的第二天,便依法向华巍金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调查了该企业的经营状况、财产状况及资金状况,查明该金矿已停产一年多,除了厂房、机器设备,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企业银行账户没有资金。该矿法定代表人称,现在企业无能力给付执行款。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春节将至,百姓都盼着这笔钱。院党组对此案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经过认真研究,要求执行局要从全县大局稳定的高度,不管被执行人是什么身份,有多大背景,春节前必须执结此案,让百姓高兴过年。执行局副局长周永余与案件主办人李志宏等干警多次研究执行方案,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析法明理,穷尽一切执行的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导,在法律威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配合执行。2014年1月26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款项16万元分发给了老百姓,老百姓脸上带着笑容,满意而归,至此一起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只是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的一起典型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今后青龙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用足、用活执行方法,以实实在在的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传递司法为民的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青龙法院院长王新忠对记者这样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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